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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检查厅机关及厅直单位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对厅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
2.协助厅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3.监督检查厅机关及厅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会同有关处室研究、制订卫生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措施。
4.受理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
5.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6.指导厅直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7.承办省纪委、监察厅及省卫生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0551-2242990 0551-224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