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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厅机关、厅直单位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工作、统一战线及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2.负责制定厅机关、厅直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对厅机关、厅直单位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
4.负责制订、落实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对口承办上级部分布置的干部培训工作。
5.负责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会议记录及编发工作。
6.负责厅机关及厅直单位综合治理和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相关的稳定工作。
7.负责厅机关及厅直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作。
8.负责厅机关对口扶贫和组织开展青年卫生志愿者活动。
9.负责厅直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10.负责厅机关、厅直单位政务、事务公开的推进工作。
11.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551-2603017 0551-2676054